2011年10月14日 星期五

教的迷思-看對象說話

教的迷思
一、標題:看對象說話
二、領域:本國語文學習領域
三、階段:第一學習階段
四、內容:
1.迷思現象:
一年級新生班上的實習教師對小朋友說了這樣一段話:「各位同學:我是你們班上的實習老師,從現在開始,我們要相處一個學期,希望大家上課時都能循規蹈矩,保持自己座位四周區域的整潔,並且跟老師培養出良好的默契。」
馬上有小朋友舉手發問:「老師,什麼是默契?」,也有同學不了解「循規蹈矩」的意思,相當然爾,「區域」也是小一學生還未學過的概念。
2.釐清概念:
低年級的孩子知道的辭藻語彙有限,對於抽象文字、語彙的理解能力不夠,所以當溝通所使用的語彙不夠具體明確時,就會有聽不懂,或是誤解教師語意的情形發生。
3.教與學的建議
教師通常很容易將兒童視為「小型的成人」,因為他們使用和成人一樣的語言。然而,孩子有自己不同於成人的思考模式與發展任務,低年級的孩子,在認知發展上處於「具體運思期」的階段,所學、所問都是以親身經驗密切相關為話題。溝通的目的在於增進溝通雙方彼此的瞭解,因此在與兒童溝通時,教師應考慮使用兒童能瞭解的辭彙,才能達成溝通的目的。
具體的辭彙會比抽象的辭彙更能讓學生理解。如要求兒童『循規蹈矩』,孩子很難理解,不如告訴學生要『乖乖聽老師的話』,如此表達兒童才能具體掌握。『座位四周區域』如果改成『座位的前後左右』,學生就能夠瞭解教師所指的範圍。『默契』一詞,對孩子來說也過於抽象,不如換句話說成:『我們可以合作得很愉快』。如何與低年級的學生溝通,讓孩子理解教師所表達的意思?以下提供幾點建議:
(1)傳達清楚明確的訊息
教師與低年級學生溝通時,盡量選用與孩子生活經驗相近的詞句,說清楚、講明白,旨令的下達需明確,有步驟的教導孩子,對於年紀愈小的學生愈需要仔細的說明,解釋具體明確、善用舉例,讓兒童充分掌握教師所要傳遞的訊息。
(2)使用明白具體的詞句
國小兒童的語言學習需依照其心理發展,先從運用具體可見的名詞、動詞與修飾語,然後逐漸了解抽象的事物、概念及原則。因此,教師要避免將兒童視為「縮小版的成人」,遣辭用句應符合兒童的經驗、興趣和理解能力。用口語化、淺顯易懂且簡短扼要的方式來表達,並適時視不同程度、年級的學生的作調整。
(3)營造專注傾聽的情境
教師跟低年級學生說話的時候,要讓每一個孩子都在自己的視線之下,使兒童產生『教師是在對自己說話』的感覺,因而更想注意接收老師說話所傳達的訊息,態度要親切、溫和、且善用微笑和點頭等肢體語言,給學生專心聆聽和理解時回饋,低年級學生的語彙能力和思考能力較弱,教師的語速要稍微放慢些,咬字須清楚,才能使學生理解教師說話與教學的內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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